根据《西藏自治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湿地进行系统性保护,划定保护范围,严格管控( ),修复退化湿地,保持湿地自然特征,改善湿地生态功能。 A、湿地用途B、湿地总量C、湿地修复D、湿地管理事权 发布时间:2023-07-26 13:4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