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个人信息处理者向其他个人信息处理者提供其处理的个人信息的,应当()
A、向个人告知接收方的名称或者姓名、联系方式、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和个人信息的种类
B、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
C、接收方应当在上述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和个人信息的种类等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
D、接收方可以变更原先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
发布时间:2024-04-29 10:58:57
A、向个人告知接收方的名称或者姓名、联系方式、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和个人信息的种类
B、取得个人的单独同意
C、接收方应当在上述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和个人信息的种类等范围内处理个人信息
D、接收方可以变更原先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