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企业对于投资额超过5亿元的主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超过5000万元的非主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重大境外投资项目,监管企业应在项目投入运营后两年内完成项目后评价,并于完成后的次月将后评价报告报送省国资委。() 、是B、否 发布时间:2024-12-02 15:1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