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7年,甲公司发生的有关交易或事项如下:(1)购入商品应付乙公司账款2000万元,以库存商品偿付该欠款的20%,其余以银行存款支付;(2)以持有的公允价值为2500万元的对子公司(丙公司)投资换取公允价值为2400万元的丁公司25%股权,补价100万元以现金收取并存入银行;(3)以分期收款结算方式销售大型设备,款项分3年收回;(4)甲公司向戊公司发行自身普通股,取得戊公司对巳公司80%股权。上述交易均发生于非关联方之间。不考虑其他因素,下列各项关于甲公司2×17年发生的上述交易或事项中,属于非货币性资
A、分期收款销售大型设备
B、以甲公司普通股取得巳公司80%股权
C、以库存商品和银行存款偿付乙公司款项
D、以丙公司股权换取丁公司股权并收到部分现金补价
发布时间:2023-07-25 21:2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