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明确,继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 )原则上不设行政执法队伍,设区市与市辖区原则上只设一个行政执法层级,县(市、区、旗)一般实行“局队合一”体制,乡镇(街道)逐步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的改革原则和要求。 A、市(区)B、县(区)C、省(自治区)D、乡镇 发布时间:2023-07-26 16:5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