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永煤控股〔2011〕525号《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规定,各矿(厂)单位应用技术类成果二等奖的收购奖励标准为( )。 、5000元B、10000元C、20000元D、30000元 发布时间:2024-04-22 15:4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