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不得违约拖欠市场主体的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大型企业不得利用优势地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 请直接点击查看答案 发布时间:2023-07-26 12:4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