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动物防疫法》规定,转让、伪造或者变造检疫证明、检疫标志或者畜禽标识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检疫证明、检疫标志或者畜禽标识,并处()罚款。 A、五万元以下B、一万元以下C、三千元以下D、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发布时间:2024-12-08 23:2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