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的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学习和使用,巩固( )法律地位,依法推进各民族学习掌握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促进各民族语言相通、心灵相通。 A、国家通用语言文字B、少数民族语言文字C、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 发布时间:2023-07-26 13:3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