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通知》,批准()7个省市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 A、北京、天津B、上海、重庆、湖北C、广东、深圳D、河南、湖南 发布时间:2024-06-18 17:5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