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于2016年3月将其开发的商品房全部出售,取得销售收入3000万元。建此商品房支付的地价款和按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合计8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600万元;与该商品房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40万元,管理费用60万元,财务费用100万元(包括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70万元,能够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并能按开发项目计算分摊)。该市省政府规定的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5%,则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缴纳土地增值税()万元。(不考虑地方教育附加)
A、286.5
B、304.5
C、306.75
D、338.25
发布时间:2024-10-06 03:2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