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当事人对药品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药品检验结果之日起 A、15日内申请复验B、10日内申请复验C、7日内申请复验D、5日内申请复验E、3日内申请复验 发布时间:2023-07-25 01:1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