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的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日。 A、15B、30C、45D、60 发布时间:2023-07-25 22:1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