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构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经行政复议机构的负责人批准,()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机构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经行政复议机构的负责人批准,()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发布时间:2024-04-24 16:2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