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办理纳税申报的时间是在( )。
A、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
B、取得所得的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
C、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
D、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
发布时间:2023-07-26 05:37:44
A、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
B、取得所得的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
C、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
D、取得所得的次年6月30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