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配备或者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规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未按规定配备或者培训、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发布时间:2024-05-24 17:5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