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生产企业(具有出口经营权)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11月从国内采购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其中为进料加工业务进口免税料件300万元,当月增值税进项税额为80万元;当月国内销售货物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出口自产货物取得收入折合人民币690万元。已知: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0%,出口退税率为9%,月初无留抵税额。进项税发票均合规。相关增值税处理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当期免抵退税额=690×9%=62.1万元
B、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690-300)×(10%-9%)=3.9万元
C、综合考虑内外销当期应纳增值税额=200×10%-(80-3.9)=-56.1万元
D、当期应退税额为56.1万元,当期免抵税额=62.1-56.1=6万元
发布时间:2023-07-26 01:2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