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药品进口的管理错误的是
A、未在生产国家或者地区获得上市许可的,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确认该药品品种安全、有效而且临床需要的,可以依法批准进口
B、医疗机构因临床急需进口少量药品的,应当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向国务院卫生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C、医疗机构因临床急需进口少量药品的,应当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向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口,进口的药品应当在指定医疗机构内用于特定医疗目的
D、申请进口的药品,应当是在生产国家或者地区获得上市许可的药品
E、国外企业生产的药品取得《进口药品注册证》,中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企业生产的药品取得《医药产品注册证》后,方可进口
发布时间:2023-07-25 00: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