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访条例》规定,因下列行为之一导致信访事项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A、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决策,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B、超越职权或者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
C、不作为,造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D、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造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发布时间:2023-07-25 18:2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