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兽医应当回收进入屠宰加工场所待宰动物附有的动物检疫证明,并将有关信息上传至动物检疫管理信息化系统。回收的动物检疫证明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 、 二十四个月B、 十八个月C、 十二个月D、 六个月 发布时间:2024-04-15 22: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