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 )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A、居民委员会B、村民委员会C、公安机关D、民政部门 发布时间:2023-07-31 19:3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