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科研工作站实施分类评估。综合评估工作每( )年开展一次,对评估结果优秀的单位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或表扬,对评估不合格的单位取消设站资格。 A、2B、3C、4D、5 发布时间:2023-07-26 14:2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