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发布时间:2024-08-15 10:16:37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规定受刑事处罚或者撤职处分的,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受处分之日起,()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