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提到,在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办法实施过程中,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行为要及时修改完善或者予以废止。下列属于违反公平竞争行为的是:
A、要求响应供应商在本地有服务机构
B、要求提供项目技术人员连续三个月社保的证明材料
C、要求提供厂家授权、证明等
D、要求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应接受满足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
E、要求供应商提供"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发布时间:2024-12-12 15:4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