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发布时间:2024-12-04 15:1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