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安全法》,应当与食品生产经营者 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包括—o
A、明知从事无证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
B、明知从事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在食品中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的违法行为,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
C、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没有依法履行登记、审查、报告义务的
D、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的举办者允许未依法取得许可的食品经营者进入市场销售食品,或者未履行检查、报告等义务的
发布时间:2024-06-21 17:0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