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访条例》规定,国家机关收到信访工作机构建议应当在()内书面反馈采纳情况;未采纳的,应当说明理由。信访工作机构对反馈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有关国家机关的上一级国家机关反映相关情况。 A、五日B、十日C、三十日D、六十日 发布时间:2023-07-25 18:2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