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地方金融条例》的规定,( )统筹地方金融发展与稳定,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决策和本省有关部署,推动普惠金融、绿色金融、科创金融等融合发展,促进地方金融区域协同发展和交流合作,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A、市人民政府B、省人民政府C、县人民政府D、地方金融监督管理部门 发布时间:2023-07-26 14:5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