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宾馆、饭店、车站、集贸市场等公共活动场所做好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应向各族公民提供同等服务,不得以地域、族别、宗教信仰和生活习俗为由,歧视、变相歧视或者拒绝提供服务。 请直接点击查看答案 发布时间:2023-07-26 11:5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