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失职、渎职行为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失职、渎职行为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
发布时间:2024-06-26 18:17:46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失职、渎职行为直接责任者,是指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对造成的损失或者后果起决定性作用的党员或者党员领导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