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为A.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者,2020年12月从甲公司取得董事费收入8万元王某在甲公司并未任职( );以投资者的名义向A.有限责任公司借款3万元用于非生产经营,年末未偿还借款。上述业务王某应被预扣预缴和被扣缴的个人所得税合计为( )元。 A、11200B、18800C、23200D、24600 发布时间:2024-11-04 17:4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