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规定,台湾居民要求来大陆定居的,应当在入境前向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派出的或者委托的有关机构提出申请,或者经由大陆亲属向拟定居地的市、县公安局提出申请。批准定居的,公安机关发给( )。 A、身份证明B、居住证C、定居证明D、户籍证明 发布时间:2023-07-25 22:1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