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对()事故隐患,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对()事故隐患,应当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和监控措施,制定和落实治理方案及时予以消除,并将治理方案和治理结果向县(市、区)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A、一般,一般B、重大,一般C、一般,重大D、重大,重大 发布时间:2023-09-28 12:0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