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规定,对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但本人能够正确认识错误、愿意接受教育管理并且决心改正的党员,党组织应当作出限期改正处置,限期改正时间不超过( )。对给予限期改正处置的党员应当采取帮助教育措施。 A、1年B、2年 广西普法云 发布时间:2024-10-30 23:1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