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提前向社会公布所使用的船舶、班期、班次和运价或者其变更信息的,由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A、水路运输经营者B、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C、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者D、班轮运输业务经营者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 发布时间:2023-09-08 09:1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