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1月1日起,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A、工资、薪金总额8%B、工资、薪金总额2.5%C、年度利润总额8%D、年度利润总额2.5% 发布时间:2023-10-03 10:4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