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商业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并予以公告。 A、一个月B、两个月C、三个月D、六个月 发布时间:2023-09-12 09:4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