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所有权、使用权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有关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 )处理。 A、乡(镇)人民政府B、当地草原主管部门C、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D、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1-06 20:3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