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0年7月1日起,企业拨缴的职工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部分,凭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A、1%B、2%C、2.5%D、3% 发布时间:2023-10-03 10:4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