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点医药机构通过下列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回,有关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吊销执业资格()
A、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
B、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
C、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D、其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
发布时间:2023-08-26 10:13:24
A、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
B、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
C、虚构医药服务项目;
D、其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