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应当公布本部门的电子邮件地址或者电话,接受咨询、投诉、举报。接到咨询、投诉、举报,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
A、受理并在法定期限内及时答复、核实、处理
B、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并书面通知咨询、投诉、举报人
C、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不予处理
D、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处理,不得推诿。对查证属实的举报,给予举报人奖励
发布时间:2023-09-22 09:52:07
A、受理并在法定期限内及时答复、核实、处理
B、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并书面通知咨询、投诉、举报人
C、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不予处理
D、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处理,不得推诿。对查证属实的举报,给予举报人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