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典》1206条的规定,产品投入流通后发现存在缺陷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及时采取( )等补救措施;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补救措施不力造成损害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害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据前款规定采取召回措施的,生产者、销售者应当负担被侵权人因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A、停止销售B、停止生产C、警示D、召回 广西普法云 发布时间:2024-10-30 22:2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