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单位(甲)用工总量为200人,劳务派遣单位(乙)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2000元,现有被派遣劳动者为丙和丁,请问用工单位(甲)和劳务派遣单位(乙)的下列行为中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有()
A、甲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数量不得超过10人
B、丁因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被甲单位退回,乙单位重新派遣时维持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丁不同意的,乙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C、乙单位与丙和丁的劳动合同期限约定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D、丙被甲单位退回后没有工作,乙单位向其每月支付1800元报酬
发布时间:2023-09-09 10:3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