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海运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实施检验周期和包装标记的通知》(国检鉴[1990]251号)明确规定了确定检验周期档次的原则:各地开始时的检验周期()。 A、一律为六个月B、一律为一个月C、一律为三个月D、自行确定 危化品生产型 发布时间:2023-10-01 12: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