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物资采购十条禁令》中第九条“严禁收受供应商好处。”不得索取、收受供应商的各种佣金、回扣、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名贵特产等财物,不得借用、占用供应商的()等财产,不得向供应商报销应由本单位或个人承担的费用、参加供应商安排的高档 宴请、旅游及高消费活动。 A、车辆B、房屋C、办公设施D、专用设备 发布时间:2023-09-14 10:4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