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机关应当于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前()内进行评估,认为需要继续执行的,按照本规定重新登记、编制登记号、公布。 A、2个月B、1个月C、3个月D、6个月 黔南普法 发布时间:2023-08-11 17:35: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