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列()行为,给予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A、散布损害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损害国家利益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B、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
C、接受境外资助从事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D、接受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境外邀请、奖励,经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
发布时间:2023-08-28 12:17:50
A、散布损害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损害国家利益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B、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
C、接受境外资助从事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D、接受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境外邀请、奖励,经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