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发生单位及其有关人员有()行为之一的,对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B、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C、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D、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发布时间:2024-05-01 10:45:02
A、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
B、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
C、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
D、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