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高校教师出现违反师德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或处分。担任研究生导师的,应采取限制招生名额、停止招生资格直至取消导师资格的处理。以上取消相关资格处理的执行期限不得少于( )。 A、6个月B、12个月C、24个月D、36个月 发布时间:2023-08-05 20:0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