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境外分支机构和附属机构应于每半年结束后的()个工作日内,将报告日前半年执行驻在国家(地区)反洗钱规定的情况以及被境外监管部门检查和处罚的情况通过其总部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 A、3B、5C、7D、10 发布时间:2023-08-26 10:28:13